2008年5月1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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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罪感谢检察官 获得缓刑养妻儿
芦近远

  本报讯  前几天,安徽人郭某路过上虞市检察院时,进去看望了曾起诉他的检察官,还一个劲地感谢。原来,郭某去年交通肇事伤了人,检察院考虑到他妻子染病、儿子面临辍学的困境,起诉时建议适用缓刑,最终他得以继续养家糊口。
  2007年7月3日,郭某驾驶农用车途径上虞城区一个十字路口时撞倒前方行人徐某,致其重伤后逃逸。去年9月21日,郭某在老家安徽被上虞警方抓获。受理此案的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,郭某家境贫寒,妻儿需他抚养。考虑到郭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诚恳,又一次性赔付了受害者7万元,基本取得了受害者与其家属的谅解,就在起诉的同时建议法院适用缓刑。近日,上虞市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2年,缓刑3年。